经历
- 毕业于同志社大学工学部电子工学科
- 日本国内电气制造企业 技术开发岗/研究岗
- 日本国内特许事务所 专利代理师(日本弁理士)
- IPX Patent Partners 专利代理师(Associate)
资格
- 专利代理师(日本弁理士)
- 中国语检定考试 2级
- TOEIC 公开考试 930分
留学
- 美国律师事务所(华盛顿特区) 3个月
活动
- 日本弁理士会 面向日本国内大学的著作权研讨会(日语及英语) 讲师 (2020)
- 日本弁理士会研修会 “从基础复习著作权法~以著作权委员会原创著作权通用资料为基础~”(在线直播研修) 讲师 (2022)
- 日本弁理士会研修会 “从基础复习著作权法~以著作权委员会原创著作权通用资料为基础~”(在线直播研修) 讲师 (2024)
- 关西特许研究会 著作权研究班会议 “思考 Winny 案” 讲师 (2024)
委员会等
- 日本弁理士会 著作权委员会 委员 (2020-2023)
- 日本弁理士会 著作权委员会 副委员长 (2024)
- 日本弁理士会 著作权委员会 委员长 (2025)
- 日本弁理士会 研修所运营委员 (2021-)
- 日本弁理士会 国际活动中心 中心成员 (2026-)
论著
- “值得了解的最新著作权判决例(之一)”,《Patent》,Vol.74, No.12, pp.29-32 (2021)
- “值得了解的最新著作权判决例(之三)”,《Patent》,Vol.77, No.2, pp.42-47 (2024)
- “值得了解的最新著作权判决例(之一)将棋节目旁白案”,《Patent》,Vol.77, No.13, pp.19-24 (2024)
- “偶像团体的构想不受著作权保护?”,InnovationS-i 专利代理师的著作权信息室 (2026)
专利申请(发明人)
查看全部(13项)
- 日本专利申请2005-58267(公开2006-245967)申请人: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:“高频功率放大器” (2005/03/03)
- 日本专利申请2005-153204(公开2006-333022)申请人: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:“高频功率放大装置” (2005/05/26)
- 日本专利申请2007-161870(公开2009-4918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:“便携通信终端及其温度补偿方法” (2007/06/19)
- 日本专利申请2007-310792(专利4954040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:“便携通信终端” (2007/11/30),[授予专利权的决定]
- 日本专利申请2008-162972(公开2010-4437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:“功率放大器模块及使用该模块的手机终端” (2008/06/23)
- 日本专利申请2010-280426(公开2012-129852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:“通信终端” (2010/12/16)
- 日本专利申请2011-267126(专利5819172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、ABIRU、ISHIDA:“供电系统” (2011/12/06),[授予专利权的决定]
- 日本专利申请2012-3344(专利5964592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、ABIRU、ISHIDA:“供电系统、控制装置及控制方法” (2012/01/11),[授予专利权的决定]
- 日本专利申请2012-3346(公开2013-143867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HISAMURA、ABIRU、ISHIDA:“供电系统” (2012/01/11)
- 日本专利申请2012-195081(公开2013-226027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ABIRU、ISHIDA、ONIKI、HISAMURA:“蓄电池用功率调节器及供电系统” (2012/09/05)
- 日本专利申请2012-162608(专利6030365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ONIKI、YAMADA、ISHIDA、ABIRU、HISAMURA:“供电系统” (2012/07/23),[授予专利权的决定]
- 日本专利申请2012-162612(专利5992748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ABIRU、ISHIDA、ONIKI、KOBAYASHI、HISAMURA:“太阳能发电系统及供电系统” (2012/07/23),[授予专利权的决定]
- 日本专利申请2012-162615(公开2014-23383)申请人:夏普株式会社,发明人:ABIRU、ISHIDA、ONIKI、KOBAYASHI、HISAMURA:“太阳能发电系统及具备该系统的供电系统” (2012/07/23)
寄语
在手机第三代(3G)的起步阶段,我曾在日本的电子制造企业从事技术开发。在激烈的开发竞争最前线,我亲身感受到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会左右事业与竞争力。这让我深切认识到守护并运用技术的知识产权之重要,也成为我立志成为专利代理师(日本弁理士)的契机。
取得资格后,我在特许事务所从事说明书撰写、中间程序答复等实务,磨练了权利化现场不可或缺的实践能力。兼具技术人员与代理人的双重视角,有助于准确把握发明的本质价值并形成恰当的权利,这一点我每天都深有体会。
为履行作为代理人的职责,我将全心全意为您提供协助。